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

錦上添花


去年發放的五百元澳門醫療券,使用期至下個月底。一直以來是想將之轉給媽媽用的,可惜我一拖再拖,遲遲還沒到指定的地點列印出來,直到上月才施施然地列印到手,這時媽媽突然說不想用了,她連自己的醫療券還沒用上,還用我的來幹嘛。於是把心一橫,去了某診所洗牙,用去了三百五十元。過往去某大醫院洗牙是免費的(公司其中一項醫療福利),但從今年開始要收回約三分之二的費用,而醫院是不接受醫療券的使用,只好到 (加入醫療補貼計劃的) 私家診所花費了。

不知是該診所的姑娘認真,還是政府方面要求嚴謹,姑娘手持我的證件很仔細地核對所付上的醫療券簽署,想不到七張券中竟然有五張要重簽,是否我的字體簽得太潦草所致,這個不去考量了。

醫療補貼計劃主要目的是鼓勵居民注重個人保健,同時減輕三大醫院的負擔、負荷。但是五百元的醫療券,不知用來醫頭還是醫腳好,一般的傷風感冒就診可用上兩至三次,但由於是送的,因此有很多規定,不如你心中所想的可做這做那。自從政府推出醫療券以來,市民的聲音不一,因為在此之前沒有公開咨詢市民的意見,不是人人也受惠。比如:有些長者在內地「養老」不便回澳,有些公司已有醫療保障的人員,甚至公務員本身己有醫療保障......雖然上述人士自身不可享用,但可將之轉贈予自己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使用。

說到底,這五百元的醫療券只不過是六千元現金分享中的一個錦上添花品,無需太在意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